精神分裂症多缓慢起病,缺乏明确的起病时间,早期发现困难,但发病初期往往可以发现以下“蛛丝马迹”。
(1)类似神经衰弱状态:头痛、失眠、多梦,做事丢三落四、注意力不集中,倦怠乏力。
(2)性格改变:一向温和沉静的人,突然变得蛮不讲理,为小事发脾气,或疑心重重,认为周围的人都跟他过不去,在议论他。
(3)情绪反常:无故发笑,对亲人和朋友变得冷淡,不关心别人,也不与日俱增别人对他的关心,或无缘无故的紧张,焦虑,害怕。
(4)意志衰退:原来积极、热情、好学上进,变得工作马虎,不负责任,甚至旷工,学习成绩下降,不专心听讲,无故逃学;或生活变得懒散,不修边幅,没有进取心。
(5)行为动作异常:沉默不语,面无表情,或呆立、呆坐、呆视、独处,不爱交往,或对空叫骂,喃喃自语,或做些莫明其妙、令人费解的动作。
精神分裂症给患者带来了哪些危害?
危害一、病时患者可能出现一种毫无根据的错误想法,怀疑有人要加害于他,坚信配偶有外遇,听到有人议论他,指责他,威胁他,看见奇怪的影像,闻到不愉快的气味,尝到食物中有特殊的气味等一些虚幻的知觉,以至最终悲观绝望而自杀,给家庭、社会带来极大的伤害。
危害二、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情未安全缓解之前不宜结婚,因为这样会增大加重或恶化病情的风险。另外,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,处于哺乳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尽量避免母乳喂养。
危害三、精神分裂症病人终生自杀的企图可达到40%,而精神分裂症病人死亡最常见的原因也是自杀。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时,容易出现严重抑郁情绪容易引起自杀;病人缺乏照顾或者照顾不周的情况下也会引起自杀倾向;出现幻觉,精神分裂症病人听到有人命令他自杀或者觉得周围有人要加害与他,走投无路下只能自杀等;独居或得不到安慰易自杀;具有高学历的精神分裂症病人,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精神问题和未来的状况,由于对精神分裂症的恐惧和怕遭到外人的歧视而选择自杀;药物滥用导致身心疲倦着也容易自杀。
危害四、患者情感倒错;亲情淡漠;固执于某一思想而无法改变;生活自理能力低下、言语缺乏、不与人交往等。发病时狂燥不安、偏执、抑郁、恐惧焦虑、幻听幻觉、敏感多疑、强迫急躁、思维紊乱、胡言乱语、乱摔东西、冲动伤人、不能控制自己等。
家里人出现了精神分裂该怎么办?
(1)要正确认识精神病。人们对精神病有种种偏见,其实精神病与其它的内科病、外科病一样,只是一种病而已,这种病人在病态下表现的思维、情感、行为的不正常,不是什么思想问题。精神病人与其他躯体疾病的病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身在病中不知病,意识不到自己有病,故而不主动求医,拒绝治疗,这就要求家属对精神病人要倍加关怀、爱护。尊重他们的人格,给他们情感上和心理上的支持。
(2)家里有了精神病人,应及早到专科医院求治。有的家人觉得家里出了精神病人丢人,有的则因精神病人年轻,住精神病院后,别人都知道了,影响病人以后的恋爱,找工作。迟迟不肯到专科医院就诊,可终究纸里包不住火,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而已。有的则认为精神病人是着了魔,到处求神拜佛,结果劳民伤财,错过了最佳治疗机会。
(3)病人在家治疗,应注意房间应设置简单整洁,不要有凶器、绳索、农药等危险品。特别是抑郁症的病人,要高度警惕,以免发生意外。有的患者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,可出现伤人、损物等行为,陪护人应注意自我保护。
(4)病人生活要有规律。制定作息时间表,按时休息,按时起床,病人病情稳定后,可适当增加活动,以调动患者的积极性。对孤僻懒散的患者,应督促其参加简单的文体活动,避免终日卧床。
(5)监督服药。由于精神病人不认为自己有病,故而大部分病人不愿服药,很多藏药,一定要监督服药,防止丢药、藏药及随便加减药。另外,药物不能由病人保管,以免出现意外。
(6)应注意复发。精神病人的复发率比较高,有的家属只看此时病人已正常,未按医嘱巩固服药。有的则因患者服药后出现坐立不安,视物模糊等副作用,家属就认为药不对症,或病加重了,而自行停药,造成复发。